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协凉山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6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回复
陈永霞代表:
您在政协凉山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关于优化垃圾分类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凉山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专项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关于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安排部署,推动我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2021年8月25日,我州出台了《凉山州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州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西昌市、会理市、普格县先行试点,其余各县逐步推进。《方案》按照国家、省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指导要求以及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明确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以“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的分类模式,提出统一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二)注重目标导向,坚持示范引领。西昌、会理、普格3个试点县(市)以《方案》为指引,结合目标任务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截至目前,3个县(市)均实现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西昌市海南街道、会理市古城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余县城不断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并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工作。
(三)加强基础设施配套,有序推进分类体系建设。结合《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设置与建设改造指引(试行)》要求,各县(市)不断加强基础设施配套,持续推进城区试点区域和公共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投放。截至目前,我州建成投运厨余垃圾处理厂3座,设计处理能力为135吨/日;再生资源市场1个,收集规模约200吨/日;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1家,经营规模为3.85万吨/年。
二、存在的问题
我州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中,存在群众垃圾分类意识淡薄、垃圾分类推行困难(长期养成的垃圾混装习惯在短期内难以改变),分类不彻底、垃圾混装混运等问题。特别是提案中指出的生活垃圾前端投放、中端运输、末端处置未实现有效衔接,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体系不健全的情况在我州还普遍存在,导致前段分类投入付诸东流,打击了民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也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治理成本增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简化分类标准,提升分类实效。指导县(市)因地制宜,结合城乡实际推行“四分法”,并根据地区空间条件、地形等灵活配套不同的分类设施。在城市建成区,分为可回收物(玻、金、塑、纸、衣等)、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例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现执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3分类;办公场所以现有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为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的基础上,增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在农村地区,调整为可回收物、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适配农村有机垃圾处理需求。该分类方式既符合国家规范,又能充分兼顾民众认知水平,可通过“简洁宣传+清晰标识”降低分类难度。
(二)健全全链条处置体系。针对可回收物,通过强制分类单位、公共区域管理、居民公约及拾荒者分拣,实现高价值资源回收;低价值可回收物(如零星废纸、塑料)通过焚烧发电资源化利用。餐厨垃圾方面,通过集散结合的方式,提升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覆盖面,专线收运至末端进行资源化利用。有害垃圾方面,建立暂存点后跨区域规范处置,避免环境污染。其他垃圾方面,依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实现无害化处理。
(三)规范后端流程。督促指导县(市)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由当地城市管理、商务、宣传、街道社区等部门组成联合监管小组,构建“责任区责任制+行业主管+街道社区”协同机制,压实各方职责。执法监督方面,采取“白+黑、5+2”模式,严打餐厨垃圾非法收运;收运管理方面,实行管理人员跟车制、车组长日报制、季度轮换制,安装行车记录仪和燃油检测系统,实现“前端分类、运输管控、末端管控”的运输全程监控,杜绝混装混运。后端流程规范可采取试点推进的方式,各县(市)逐步将试点区域经验推广至全县,并建立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常态化机制,定期评估分类准确率、设施覆盖率及群众满意度,动态优化政策措施。
(四)强化宣传引导,多主体协同参与。鼓励县(市)将政府、群众、企事业单位纳入垃圾分类主体,尤其注重发挥群众作用,建立“线上+线下”宣传体系。线上,利用“云上凉山”“西昌发布”等网络平台,以新闻视频、图文报道等形式推广分类知识;线下,围绕“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积极开展“分类进万家”“分类体验官”“城管进社区”“小手拉大手”等宣传活动,营造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
尊敬的陈永霞代表,您在提案中对优化垃圾分类提出的切实建议,我们将认真吸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必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我局将持续以国家、省、州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抓手,切实履行生活垃圾分类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县(市)结合实际优化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垃圾分类效能。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我局联系。
承办人:江昇航,联系电话:18628058917
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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